因此,尽管反对共同核心标准的人士大肆叫嚣、争吵不休,而且头条新闻夸张,但迄今为止,他们只成功击败了俄克拉荷马州,而俄克拉荷马州是许多人眼中美国最保守的州。这一点值得我们牢记。
我从未说过,采用(或保留)共同核心标准的决定是轻而易举的,也从未说过只有傻瓜或疯子才会反对它。与任何政策问题一样,它也有诸多利弊。就我个人而言,我认为利远大于弊,首先是福特汉姆最初的结论,即这些标准本身就其优点而言,在内容和严格性上都优于 2010 年四分之三的州所使用的标准。但我并不假装不存在缺点。所以让我们来讨论一下。
合理担忧#1:联邦政府的作用
我曾前往红州就共同核心标准作证,我的经验告诉我,这场 脸书数据 辩论的 98% 左右(至少在右翼)是关于联邦政府越权的。(我并不是特别敏锐;听证会上的“联邦教育”按钮暴露了这一点。)作为一名保守派,我也担心联邦政府越权。这涉及到宪法问题。人们特别担心华盛顿介入课程问题(书单等),这绝对是合适的(法律禁止这种情况发生)。还有一个实际问题,至少在教育方面,联邦政府往往会搞砸他们所触及的很多事情;这有多种原因,但主要是因为他们与学校的实际工作相距太远。正如我长期以来所说,联邦政府可以让各州和地区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,但不能让他们把这些事情做好。而在教育改革中,没有质量的事情值得做。
毫无疑问,联邦政府在共同核心标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——通过“力争上游”计划以及为与共同核心标准相一致的评估提供资金。